動態(tài)與觀點
去一家網紅展覽館打卡,順便為自己代言的產品“帶貨”,這種行為可能會涉嫌侵權。近期,多家博物館、藝術館等展覽館禁止網紅商業(yè)“打卡”,稱這種行為侵犯其版權,這類規(guī)定引發(fā)公眾關注。
對此,很多觀眾表示不理解。在他們看來,網紅“打卡”拍照,能帶動場所人氣和增加收入,為何要禁止?但是在一些從業(yè)者看來,展覽館設計、室內空間陳列設計等都是智力成果,也是有版權的,不能被一些網紅免費用來宣傳自己或代言產品,網紅“打卡”拍照也應該尊重空間陳設的版權。那么,展覽館的空間陳設究竟有沒有版權?
禁止網紅商業(yè)拍攝
在某一社交平臺搜索“展覽館、博物館”等關鍵詞,即可搜索出許多打卡及拍照心得的文字及圖片,如一篇獲得近4000點贊量的網紅推文分享了其在上海震旦博物館拍攝的一組9張照片。該博主提供了博物館基本信息,不同機位是否需要購票進入等提示。值得注意的是,該博主一并分享了照片中的服裝,從服裝風格、質地到穿著感受一應俱全,最后給出服裝的品牌信息。這條信息下網友的互動留言有200余條,既有交流博物館拍照心得的,也有詢問服裝品牌的。
網紅以“打卡”展覽館的形式為自己的產品“帶貨”,這樣的情況有很多。不過,許多展覽館正在禁止網紅進行現(xiàn)場拍攝,甚至有的展覽館要求他們刪除在該場所拍攝的照片。以位于上海的震旦博物館為例,該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采訪時表示,該館禁止網紅進行商業(yè)拍攝。“博物館本身也是一件作品,這也屬于展覽的一部分。博物館的團隊支付了設計費用,整個建筑包括室內空間陳設都享有版權。部分網紅,打著‘參觀’的名義,利用室內陳設拍照給自己‘帶貨’,這種行為侵犯版權,我們是不允許的?!痹擆^有關負責人說。
除了震旦博物館之外,位于上海的浦東美術館和龍美術館西岸館也均明確表示不允許網紅商業(yè)拍照,理由是展覽的空間陳設享有版權,網紅商業(yè)拍攝侵犯版權,但觀眾用手機拍照留念的情形除外。位于北京的上苑藝術館也明確表示拒絕網紅商業(yè)拍攝。
中國知識產權報注意到,一些網紅因商業(yè)拍攝被展覽館“提醒”。比如,一名網紅以獨特視角下的外灘和陸家嘴為背景拍攝了一組照片,并在照片上打上某香水品牌的名字。隨后,該網紅當天拍攝的展覽館負責人在其照片下留言,希望其刪除照片,因為這名網紅是以觀展之名進入展覽館,而觀展須知里明確要求不能進行商業(yè)拍攝,現(xiàn)場工作人員還曾數(shù)次提醒。最后,該網紅刪除照片并進行了道歉和賠償。
展覽館享有多項權利
對于展覽館禁止網紅商業(yè)“打卡”,業(yè)界莫衷一是。有聲音認為,網紅在展覽館“打卡”,不僅能讓自己收獲更多關注,同時也能夠快速提升展覽館的人氣,增加其收入,對雙方而言,可謂是雙贏。但也有觀點認為,展覽館空間陳設有版權,網紅未經許可對其進行商業(yè)拍攝,有侵權嫌疑。那么,展覽館的空間陳設有版權嗎?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雷電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采訪時認為,展覽館的空間陳設設計只要滿足獨創(chuàng)性、可復制性和藝術性要求,就能夠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至于構成何種作品,具體而言,展覽館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可以構成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建筑作品;展覽館內部的裝修裝潢等,雖然著作權法中沒有單獨列為一類作品加以保護,但是從在先的司法判例看,法院在糾紛解決過程中更傾向于將其歸入美術作品的范疇。另外,展覽品本身可構成美術作品。
“如果展覽館的空間陳設設計構成作品,或網紅拍攝時對展覽館內具有版權的展品本身進行了拍攝,那么這種商業(yè)拍攝的行為就涉嫌侵犯版權?!崩纂姳硎荆鶕?jù)商業(yè)拍攝后使用情形的不同,可能侵犯作者的署名權、復制權、攝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但雷電同時表示,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可以不經版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不過仍然要指明權利人的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